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有什么关系?


在了解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关系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这两个合同的定义。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比如,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你居住,你们签订的就是租赁合同。而转租合同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比如,你租了房子后又把它租给别人,你和别人签订的就是转租合同。 两者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首先,转租合同是以租赁合同为基础的。也就是说,没有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转租合同。如果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转租合同也会受到影响,很可能也会随之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表明,转租合同不能脱离租赁合同而独立存在。 其次,转租合同的内容通常不能与租赁合同相冲突。例如,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是一年,那么转租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这个期限。而且,转租合同中关于租金、使用方式等方面的约定,也不能违背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也存在一些区别。在合同主体方面,租赁合同的主体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转租合同的主体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在权利义务方面,虽然承租人在转租后仍然要按照租赁合同向出租人履行义务,但次承租人主要是向承租人履行转租合同中的义务。同时,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而承租人在转租时只是将租赁物的部分使用、收益权转让给次承租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要进行转租,一定要注意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在转租前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此外,在签订转租合同时,承租人和次承租人都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