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应届生之间有什么关系?


社保与应届生身份之间的关系,对于很多刚毕业的学生来说是个容易混淆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应届生”的概念。应届生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年毕业的学生,也就是在毕业当年内,无论是否落实工作、是否缴纳社保,都属于应届生范畴。例如,2025 年毕业的学生,在 2025 年全年都属于应届生。这一概念在很多就业政策、校园招聘等场景中都适用。 另一种是“择业期应届生”。根据相关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择业期内缴纳了社保,通常会被认为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从而失去择业期应届生的身份。 从法律依据来看,虽然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明确规定社保和应届生身份的关系,但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规与应届生身份认定有一定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当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社保时,意味着毕业生与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往往会影响到毕业生在一些政策中作为应届生的身份认定。 在一些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对应届生身份有明确要求。比如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当年毕业且未缴纳社保的应届生,或者是处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应届生。如果毕业生在这些情况下缴纳了社保,可能就不符合报考条件。 总之,社保和应届生身份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是否缴纳社保影响了“落实工作单位”这一认定。当年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当年始终是应届生,但择业期应届生如果缴纳社保且被认定为落实工作单位,可能会失去相应的应届生身份。毕业生在就业和处理社保问题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谨慎做出决策,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