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婚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之前有过一段婚姻,现在是再婚状态。但现在和现任过不下去了,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再婚离婚和普通离婚在手续上是不是一样,想了解下再婚离婚具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会不会更复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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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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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离婚所涉及的手续,本质上和初婚离婚并没有太大区别,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详细的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接着,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为:首先,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总之,再婚离婚的手续与初婚离婚大体相同,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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