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又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讨论复婚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那一天开始,一直到婚姻关系结束的这段时间。而个人财产呢,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一方的财产。 当涉及复婚又离婚的财产分割时,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首先,对于复婚之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再次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仍然归各自所有,不会进行分割。比如说,在第一次离婚后,一方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在复婚之后还是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而对于复婚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分割这部分财产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不会因为性别差异而有所不同。比如说,夫妻双方在复婚期间共同经营一家店铺,获得了一定的收益,那么在分割这部分收益时,双方有平等的分割权。 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并且子女的抚养权归一方,那么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时,考虑到女方在社会和家庭中可能面临的一些特殊情况,也会在财产分割上给予一定的照顾。例如,女方在复婚期间生育了子女,并且需要承担较多的抚养责任,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的实际用途和双方的生活需要。比如,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辆货车用于运输生意,如果一方更依赖这辆货车来维持生计,那么这辆货车可能会分给这一方,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夫妻双方的财产涉及到与他人的共同财产,或者存在债务等情况,需要先处理好这些问题,再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查明财产的来源、性质和数量等情况,然后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