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登记是否需要带离婚协议书?
我之前有过一段婚姻,现在准备再婚去办理登记。我不太清楚二婚登记的时候需不需要带上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担心到时候资料没带全办不了,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二婚登记时,关于是否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需要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姻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对于再婚者来说,“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因离婚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体现。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上一段婚姻,通常来说,婚姻登记机关主要查验的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它更多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非婚姻登记机关在再婚登记时必须要求提供的材料。不过,有些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要求查看离婚协议书,以确认离婚的相关情况,比如是否存在未处理完的纠纷等。所以,为了顺利办理再婚登记,建议携带离婚协议书以防万一。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上一段婚姻,那么需要提供的是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这些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必需的。
综上所述,二婚登记不一定必须携带离婚协议书,但由于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在办理再婚登记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