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合同。现在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我可能要提前退租。合同里好像提到了违约金,但没写具体金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出租房合同违约金通常是多少,怎么确定这个数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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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出租房合同违约金指的是在房屋租赁合同里,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这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目的是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关于出租房合同违约金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情况。首先,如果合同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违约金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例如,合同中写明若租客提前退租,需支付房东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那么租客违约时就应按此约定支付。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违约金一般根据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实际损失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比如房东因租客提前退租而导致的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等。不过,守约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此外,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违约金的数额也不能过高或过低。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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