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应附加多少赔偿?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企业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除了支付拖欠的工资外,企业还应该附加多少赔偿给我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当企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一定的附加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工资。如果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了,就无需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但如果企业逾期仍不支付,那么就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这里的“应付金额”,指的就是企业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数额。比如,企业拖欠您5000元工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那么企业可能需要额外支付给您2500元(5000×50%)到5000元(5000×100%)的赔偿金。 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可先与企业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若企业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