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他人要行凶但未制止只是报警,这种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知道有个人打算去行凶,当时情况有点紧急,我没来得及制止他,就赶紧报了警。现在事情发生了,我就担心自己没去制止会不会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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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一个人有义务实施某种积极行为来防止危害结果发生,却没有履行该义务,从而构成犯罪。 一般来说,普通人没有法定的制止他人行凶的义务。在我国法律里,并没有规定普通公民在知道他人要行凶时,必须去制止犯罪行为。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单纯知道他人要行凶,未制止但报了警,通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就好比一个路人看到有人要犯罪,他没有能力去制止,但及时报了警,这种行为符合常理,法律不会苛责他必须去冒险制止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你报了警,已经履行了举报的义务。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基于特定的法律规定、职务要求或者先前行为等,负有制止犯罪的特定义务,那么仅仅报警而未制止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知道有人要行凶,他就有职责去制止犯罪行为;医生在医院看到有人行凶,基于其职业的救助和维护秩序义务,也可能需要采取一定措施。又或者是你自己的先前行为导致他人产生行凶的念头或创造了行凶条件,那你就有义务去制止犯罪的发生。比如你和行凶者有言语冲突,引发了他的行凶意图,这时候你就有一定的制止义务。 所以,知道他人要行凶未制止只是报警,大多数普通情况下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存在特殊的义务关系,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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