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的要求: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夫妻,才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这是协议离婚的基础条件,如果没有合法的婚姻登记,就不存在所谓的协议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明确了是“夫妻双方”,也就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夫妻。 其次,申请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充分的认识和判断能力的人。在协议离婚中,申请人需要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对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申请人一方或双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是精神病人或者智力障碍者等,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再者,双方必须自愿离婚。自愿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是出于真实的意愿,而不是受到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的意愿达成一致,并且这种意愿是明确、真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强调了“自愿”这一关键要素,只有双方自愿离婚,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 最后,双方需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这是协议离婚的重要内容,夫妻双方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财产的分割以及债务的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的协议。这些协议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在这些方面无法协商一致,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而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的要求包括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离婚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夫妻双方才能顺利办理协议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