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彩礼返还的要求是什么?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给了对方家彩礼,但后来因为一些事婚结不成了。我想把彩礼要回来,可对方不愿意。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彩礼返还的要求是怎样规定的,所以想问问,满足什么条件我能要回彩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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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婚姻习俗中,彩礼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然而,当婚姻未能顺利进行或出现其他情况时,彩礼是否应该返还以及返还的条件就成为了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意味着男女双方只是按照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比如,小张和小李按照家乡习俗举办了婚礼,小张给了小李家彩礼,但之后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分开,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此时小张就可以要求小李家返还彩礼。 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有些夫妻虽然进行了结婚登记,但由于各种原因,如工作异地等,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当他们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例如,小王和小赵登记结婚后,小王被派往外地工作,两人一直没有共同生活,后来两人离婚,小王可以要求小赵返还彩礼。 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男方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背负了巨额债务,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在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离婚,仅仅以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为由要求返还彩礼,一般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彩礼的用途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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