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不满足哪些要求法院不会受理?

我想和我爱人离婚,打算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又怕不符合要求法院不受理。我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想知道提起离婚诉讼的人不满足哪些要求是不会被法院受理的,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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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并不是所有提起离婚诉讼的请求都会被法院受理,若不满足以下要求,法院通常不会受理。 首先,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通俗来讲,原告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比如当事人的亲属等,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离婚诉讼的。 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这意味着原告要清楚地知道自己起诉的对象是谁,即要准确地指明是与自己存在婚姻关系的另一方配偶。若被告不明确,法院就无法确定该向谁送达诉讼文书、进行审理等。 再者,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就是原告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同时,要说明提出这些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例如双方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法院也不会受理。 另外,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范畴,但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的管辖规定。一般来说,离婚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最后,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有特别规定。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若男方在不允许提出离婚的期间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总之,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需要仔细对照上述要求,确保符合条件,这样才能顺利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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