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工伤认定,但是结果下来我不太满意,觉得认定的情况和我实际的受伤情况不太符合。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直接去和认定部门理论,还是有其他合法的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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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时,法律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两种途径来解决问题。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而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工伤认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在选择行政复议时,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选择行政诉讼,要注意不同情况的起诉期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且在整个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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