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有怎样的要求?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最近经营状况实在太差,可能要申请破产了。听说破产得有清算组,我想知道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有怎样的要求,比如什么人能当,有啥条件限制这些,不太懂这方面,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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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清算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成员的要求对于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直接影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这里的管理人就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清算组。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也就是说,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来自有关部门、机构,也可以是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人员。 对于个人担任清算组成员的情况,该法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这表明个人担任清算组成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比如律师需要有律师执业证书,会计师需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同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清算组成员。《企业破产法》还规定了管理人的消极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这里的“利害关系”包括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等情况。 此外,清算组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他们要依法履行清算职责,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要求清算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资格,同时不能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形,并且要在清算过程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以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公正、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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