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补偿?
我因为家里突发状况,没来得及请假旷工了几天,结果公司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想知道这种因为旷工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我能得到补偿吗?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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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旷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旷工。旷工指的是员工在没有经过公司允许,也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就不来上班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且这些规章制度里规定了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属于严重违反规定,而员工旷工的情况确实符合这个规定,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举个例子,公司规定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者累计旷工5天就属于严重违纪,员工达到了这个标准,公司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就不能要求补偿。 不过,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旷工的处理方式,或者这个规章制度本身不合法,比如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没有向员工公示,那么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就可能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比如公司临时说员工旷工要解除劳动关系,但之前从来没有告知过员工旷工的相关规定,员工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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