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我想知道教唆别人犯罪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我有个朋友让另一个人去偷东西,这算教唆犯吗?教唆犯成立到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很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无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的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教唆犯的成立要件。 首先,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也就是说,教唆人明知道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实施犯罪的意图,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甲为了报复乙,故意劝说丙去伤害乙,甲主观上就有教唆丙犯罪的故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教唆犯的这种故意心理状态符合故意犯罪的构成要素。 其次,在客观方面,教唆犯要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行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口头教唆,比如通过言语劝说、命令等;也可以是书面教唆,像写信、发邮件等告知犯罪意图;还可以是通过动作、眼神等示意性的行为进行教唆。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是具体地教唆他人去实施某一种或者某几种犯罪行为。例如,甲对乙说“你去偷那家商店的东西”,这就是一种明确的教唆行为。 最后,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教唆的对象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或者是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就不构成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比如,教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去实施盗窃行为,教唆者实际上是把未成年人当作犯罪工具来利用,应按照他所教唆的犯罪来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明确规定,教唆犯必须是针对符合相应刑事责任条件的人实施教唆行为才成立。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针对适格对象这三个方面的条件,才能认定教唆犯成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