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后离职提前几天申请会立刻让走吗?
我转正之后想离职,不知道提前几天申请离职公司会立刻让我走。我担心如果提前时间不够,公司不放人,会影响我下一份工作入职。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提前多久申请,公司有义务马上让我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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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转正后离职的问题上,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情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者的预告解除权”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劳动者提前一定时间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转正后的员工如果想要离职,正常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三十天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一个准备时间,用于安排工作交接、招聘新员工等事宜。 不过,法律规定的这三十天,并不是绝对不能变动。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即便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也可以立刻离职。比如,用人单位本身人员充足,工作交接简单,或者与员工关系良好,愿意配合员工的离职安排,那么就可能允许员工提前离开。 另外,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情况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即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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