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有哪些责任?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需要承担一系列的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比如办理好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保证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等。就好比盖房子,得先把地弄好,各种手续办好,施工队伍才能顺利进场开工。这一责任的目的是为承包人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能够按时、顺利地开展。如果发包人没有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导致承包人无法按时开工或者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发包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简单来说,承包人辛辛苦苦把工程建好了,发包人就得按照合同约定给钱。要是发包人不按时支付价款,承包人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再者是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要在工程竣工后,按照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这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保障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如果发包人拖延验收,导致承包人遭受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工程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发包人还需要对工程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但这种监督和检查不能妨碍承包人的正常作业。发包人可以检查工程的进度、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有义务接受发包人的合理监督和检查,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最后,如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等情况,发包人要及时通知承包人,并对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比如,原本设计的是三层楼,后来要改成四层楼,这就属于设计变更。发包人要及时和承包人沟通,并且承担因为变更设计而增加的费用等。 总之,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承担着多方面的重要责任。这些责任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发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避免因违约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