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个闯红灯的人撞死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开车正常行驶,有个人突然闯红灯,我来不及刹车把他撞死了。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还是会有刑事责任,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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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从民事和刑事两方面来分析可能承担的责任。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虽然行人闯红灯存在过错,但机动车一方可能仍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不过具体的赔偿比例和金额,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后确定。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人闯红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那么驾驶员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驾驶员存在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即使行人闯红灯,驾驶员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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