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退休年龄社保不够年限,单位还需要继续缴纳吗?
我今年到退休年龄了,但是社保缴纳年限不够。我还想继续在单位工作,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单位还会不会接着给我交社保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很担心之后的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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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但社保缴纳年限不够时,单位是否继续缴纳社保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定退休年龄的概念。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目前男性一般为60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而社保年限通常指的是养老保险需要累计缴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从法律角度来说,此时劳动关系结束,单位不再具有法定的义务为其继续缴纳社保。 不过,要是劳动者和单位协商一致,双方继续保持用工关系,并且单位愿意继续为其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继续缴纳。但这属于双方协商后的结果,并非单位的强制性义务。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这也不意味着单位必须继续缴纳社保,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 总之,到达退休年龄社保不够年限,单位一般没有继续缴纳社保的法定责任,但存在协商后继续缴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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