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需要归还彩礼和三金吗?

我刚离了婚,之前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彩礼和三金。现在男方要求我归还这些。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归还。想问问大家,离婚时到底需不需要归还彩礼和三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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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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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时是否需要归还彩礼和三金,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和三金的概念。彩礼通常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财物,三金则一般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等黄金饰品,它们在很多地区的婚嫁习俗中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第一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意味着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并未成立,此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和三金,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 第二种情形,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没有共同生活。这里的共同生活,指的是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如果没有这种实质的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法院也会予以考虑。 第三种情形,婚前给付彩礼和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因为给付彩礼和三金,男方家庭背负了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这种情况下,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法院通常会支持。 而对于三金,如果它是作为彩礼的一部分给予女方,那么也会按照上述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来处理。如果三金是男方在恋爱期间作为一般赠与送给女方的,那么在离婚时,通常不需要返还。因为一般赠与在财产交付后,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总之,离婚时是否归还彩礼和三金,要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并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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