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派遣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以及逆向派遣合同的效力如何?


逆向派遣,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本单位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再以派遣的形式回到原岗位工作。这是一种看似合规,但实际可能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操作。 首先,我们来谈谈逆向派遣劳动关系的认定。在正常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两者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在逆向派遣中,这种关系可能会变得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其一,要看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如果劳动者一直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工作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那么即使签订了派遣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小李一直在A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工作地点也在A公司的办公场所。后来A公司让小李与B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但小李的工作依旧是为A公司完成技术任务,工作地点也没有改变。这种情况下,小李与A公司很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其二,要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方式。如果原用人单位仍然对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考勤等,那么劳动关系也倾向于认定在原用人单位。比如,小张在C公司工作,C公司一直对小张进行考勤管理,安排工作任务。后来C公司让小张与D派遣公司签合同,但考勤和工作安排还是由C公司负责,那么小张与C公司的劳动关系可能更受法律认可。 接着,我们来说说逆向派遣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如果逆向派遣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损害劳动者权益而实施的,那么这种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逆向派遣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例如,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如果用人单位将长期、固定的工作岗位以逆向派遣的方式进行处理,那么这种派遣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再比如,用人单位通过逆向派遣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减少福利等,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合同也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劳动者遇到逆向派遣的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和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