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撤销商品房合同需要在多长时间内进行?
我之前签了商品房合同,现在发现有些条款对我不利,想撤销这个合同。但不知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我得在多久之内去撤销才行,超过时间会不会就不能撤销了,想了解下具体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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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撤销权是指当合同存在一些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时,当事人所拥有的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的权利。对于商品房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首先,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商品房合同,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通俗来讲,就是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比如对房屋的面积、位置等有错误理解,从而订立了合同。 其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商品房合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欺诈就是一方故意欺骗另一方,让对方做出了本来不会做出的签订合同的决定。例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 再者,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胁迫就是一方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合同。 最后,如果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也会消灭。并且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这意味着不管当事人是否知道撤销事由,从签订商品房合同那天开始算,五年之后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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