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是否有权进行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财产分割等内容不太确定。我们名下有房产、存款等,不清楚在离婚协议里是否有权利对这些进行分割,也不知道分割是否受法律保护,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否有权进行分割,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分割对象和情况来分析。首先,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权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离婚协议里,双方可以就这些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分割协议就是有效的。 然而,对于一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在离婚协议中就无权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对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此外,在涉及债务分割时,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债务的承担方式,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