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与走私罪有什么不同?


偷税罪和走私罪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定义不同**: 偷税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不正当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 走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不经过海关的正常检查,偷偷把不该进出境的物品或者该交税的物品运进或运出国家。 **犯罪对象不同**: 偷税罪主要针对的是应缴纳的税款,涉及的是国家税收领域。比如企业通过做假账少缴企业所得税,个人通过隐瞒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等。 走私罪的犯罪对象则较为广泛,包括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如武器、弹药、毒品等;国家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如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等;以及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像普通的进口商品等。 **行为方式不同**: 偷税罪的行为方式主要集中在税收申报环节,通过虚假申报、隐瞒收入、多列支出等手段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例如,企业虚开发票以增加成本,减少利润,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 走私罪的行为方式则是逃避海关监管,常见的有绕关走私,即不通过海关设立的关卡进行走私;瞒关走私,就是通过隐瞒、伪装等手段蒙混过关;以及后续走私,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等。 **法律后果不同**: 对于偷税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走私罪的处罚则根据走私物品的种类、数量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例如,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偷税罪和走私罪在定义、犯罪对象、行为方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同。在日常生活和经营活动中,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杜绝走私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