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有哪些呢?
商标注册人是指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下面将详细介绍商标注册人所拥有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
首先是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其一为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二是许可使用权,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三是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其四是续展权,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接着是商标注册人的义务。第一,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商标注册后,注册人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该商标,否则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第二,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三,标明注册标记的义务。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商标法》第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第四,缴纳费用的义务。在商标注册申请、转让、续展等过程中,商标注册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总之,商标注册人在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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