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的权利有哪些?


仲裁员是指在仲裁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人员。他们在仲裁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权利的行使直接关系到仲裁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 首先,仲裁员有权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这一权利是仲裁员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会提交各种证据和相关材料,仲裁员可以对这些材料进行全面查阅,以便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有权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并有权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和判断。通过查阅材料,仲裁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信息,为后续的审理和裁决做好准备。 其次,仲裁员有权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在仲裁庭审中,仲裁员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这有助于仲裁员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比如,在涉及合同纠纷的仲裁案件中,仲裁员可能会询问当事人合同的签订过程、履行情况等细节问题。通过询问,仲裁员可以发现当事人陈述中的矛盾和疑点,从而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仲裁员的询问权,但在实际仲裁实践中,这是仲裁员的一项重要权力。 再者,仲裁员有权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在一些复杂的仲裁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专业领域的问题,如工程造价、医疗事故、知识产权等。仲裁员由于自身知识的局限性,可能无法对这些问题作出准确的判断。此时,仲裁员有权决定将专门性问题交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可以作为仲裁员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 此外,仲裁员有权作出裁决。这是仲裁员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在审理完案件后,仲裁员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裁决书是仲裁结果的书面体现,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仲裁员有权获得报酬。仲裁员参与仲裁案件的审理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报酬的数额通常由仲裁机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仲裁员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这也是对仲裁员工作的一种认可和激励,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仲裁员的权利是为了保障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和仲裁结果的公正合理。这些权利的行使受到法律和仲裁规则的严格约束,以确保仲裁员能够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