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后进账没有那么多是否有风险?
我开了发票,但实际进账比发票金额少。这种情况我有点担心,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我不太懂税务和财务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这种情况会不会给我带来法律上的麻烦,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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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开发票后进账没有达到发票金额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我们先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虚开发票,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真实的业务交易却开具了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而逃税则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少缴或者不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如果开发票后进账远低于发票金额,且没有合理的商业理由,税务机关可能会怀疑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虚开发票,企业不仅要补缴相应的税款,还会面临高额的罚款,罚款金额可能高达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发票后进账少,如果企业借此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税款,就可能构成逃税行为。 不过,如果存在合理的原因,比如客户部分退货、给予客户销售折让等,企业应该及时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并调整相应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这样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企业在遇到开发票后进账不足的情况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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