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购买期房后是否可以退?

我打算买期房,但是又担心有风险。想知道购买期房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呢?要是买了之后发现不合适或者出现问题,能不能把期房退掉呀,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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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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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存在多种法律风险。首先是房屋质量风险。由于购买期房时房子尚未建成,购房者只能通过开发商的宣传和规划图来了解房屋情况,难以直接考察房屋质量。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使用劣质材料、施工工艺不达标等问题,导致房屋存在质量缺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如果房屋质量不符合标准,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是延期交付风险。开发商可能由于资金不足、施工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开发商延期交付,购房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 再者是开发商违约风险。比如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设计、配套设施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关于购买期房后是否可以退的问题,存在多种情况。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想退房,如因个人经济状况变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一般需要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合同中有关于退房的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购房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等费用。总之,购买期房时,购房者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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