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交付阶段的风险有哪些?

我买了套房子,马上要交付了。但我听说房屋交付阶段可能存在不少风险,心里有点没底。我想知道在这个阶段一般会有哪些风险,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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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交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交付阶段,存在着多种风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房屋质量风险。这指的是房屋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例如,房屋可能出现墙面裂缝、地面空鼓、防水渗漏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如果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或维修,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可以要求退房。 其次是交付延迟风险。开发商可能由于资金短缺、施工进度缓慢、不可抗力等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再者是证件不齐风险。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证件,房屋可能存在质量隐患或手续不合法等问题,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最后是面积差异风险。房屋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可能存在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购房者需要根据具体的面积差异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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