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期房存在哪些风险?


购买期房时,会面临多种风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房屋质量风险。因为购买期房时房子还没建成,购房者只能通过开发商提供的设计图纸、样板间等资料来了解房屋情况,没办法直观看到房屋的实际质量。等交房后,可能会出现诸如墙面渗水、地面不平、房屋结构有问题等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但即便如此,后期维修也会给购房者带来时间和精力上的损耗。 其次是延期交房风险。很多因素都可能导致开发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比如资金短缺、施工过程中遇到技术难题、不可抗力因素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过解除合同的过程可能会比较繁琐,而且如果购房者已经有了入住的计划,延期交房会打乱他们的生活安排。 再者是开发商违约风险。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可能因为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出现擅自改变房屋设计、配套设施缩水等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购房者维权可能会面临取证难、诉讼时间长等问题。 然后是市场波动风险。从购买期房到交房这段时间内,房地产市场可能会发生较大的波动。如果房价下跌,购房者可能会面临所购房屋价值缩水的情况。虽然这种风险并非开发商的直接责任,但会给购房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最后是产权风险。有些开发商可能因为土地出让金未足额缴纳、违规建设等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按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若开发商不配合,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