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定金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但它背后隐藏着不少需要购房者谨慎对待的风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买房交定金时需要注意的风险。 首先,我们要明确定金的定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接下来谈谈可能遇到的风险。一是定金条款不明确的风险。在交定金时,如果定金条款不清晰,比如没有明确约定什么情况下定金可退、什么情况下不可退,就容易引发纠纷。一旦买卖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定金退还就可能成为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但如果定金条款不明确,就很难界定是否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从而影响定金的退还。 二是开发商资质和信誉问题带来的风险。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或者存在不良信誉记录,那么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可能面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房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而此时想要退回定金,可能会遇到诸多阻碍。根据相关法规,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合同无效,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已付的定金。 三是“定金”与“订金”混淆的风险。“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如数退还。购房者在签订相关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区分这两个概念,避免因用词不当而遭受损失。 四是违约风险。如果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买房屋,根据定金罚则,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而如果开发商违约,比如将房屋卖给他人,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开发商拖延、拒绝履行双倍返还定金义务的情况,购房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了降低买房交定金的风险,购房者在交定金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相关证件和信誉情况,明确定金条款的具体内容,谨慎签订定金协议。如果对相关条款不理解,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