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逛街的时候看到有人抢夺他人财物,我想知道这种行为达到什么程度才会被认定为抢夺罪而立案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标准,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抢夺罪立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抢夺罪,通俗来讲,就是趁人不备,公开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当这种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触犯刑法,被立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 不过,该解释第二条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也就是说,存在这些情形时,即使抢夺财物的价值没有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的标准,也可能会被立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