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反被抢会怎么判?


在探讨抢劫反被抢如何判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抢劫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这里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包括殴打、捆绑、威胁等,目的是让被害人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从而夺取财物。 在抢劫反被抢的情况中,要分别判断抢劫者和被抢者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 对于实施抢劫的一方而言,其一开始的行为就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他们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了暴力或胁迫等手段,即便最后财物没有抢到,甚至自己的财物还被对方拿走,也不影响抢劫罪的认定。不过,抢劫是否得逞会影响量刑。根据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对于原本的被抢者,如果他们在面对抢劫时,采取的反击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属于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被抢者的反击行为在合理范围内,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被抢者在抢劫行为已经结束或者不法侵害已经消除的情况下,仍然抢夺抢劫者的财物,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抢夺罪或者盗窃罪,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案件的起因、双方的行为动机、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等。例如,抢劫者的暴力程度、被抢者反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同时,证据的收集和认定也非常重要,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都可能成为定案的依据。总之,抢劫反被抢的判决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