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同情形下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适用规则?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现在涉及到合同履行地的问题。合同里没明确写履行地,而且情况有点复杂,我不太清楚在不同情形下到底该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也不知道适用的规则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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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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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履行,还会影响到案件的管辖法院。以下我们来详细探讨不同情形下确定合同履行地的适用规则。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简单来说,如果合同里没明确约定履行地,而且双方对履行地有争议,那么要是合同是关于给钱的,收钱的一方所在地就是履行地;要是涉及不动产交付,那不动产在哪,履行地就在哪;对于其他情况,负责履行义务的那一方所在地就是履行地。 对于有约定履行地的合同,一般遵循约定优先的原则。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甲和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货物在乙地交付,那么乙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在一些特殊的合同类型中,法律有特别规定。以买卖合同为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和买受人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这里的交付地点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在服务合同中,服务提供方完成服务的地点通常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例如,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甲公司开发软件的地点就可能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借款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时,还需要考虑实际履行情况。如果合同双方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不一致,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有例外情况。比如,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在甲地,但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在乙地进行货物交付和款项结算,那么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乙地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总之,确定合同履行地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在遇到合同履行地的争议时,当事人应仔细分析合同条款,查找相关法律依据,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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