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有哪些?

我是一个债务人,之前和债权人之间有一些往来账目。现在我发现我们双方互负债务,我想行使抵销权来解决部分债务问题,但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债务人行使抵销权在法律上有什么要求和限制呢?
展开 view-more
  • #抵销权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抵销权是指二人互负债务且其给付种类相同的情形,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相对人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对于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接下来,分析行使抵销权的条件。其一,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都对对方负有债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债权。例如,甲欠乙货款,而乙又欠甲借款,这种情况下就满足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的条件。其二,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一般常见的就是金钱债务,比如都是人民币的债务。如果标的物种类不同,像一方是交付货物,另一方是支付金钱,通常不能直接抵销,但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其三,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主动债权就是债务人主张用来抵销的债权,只有这个债权到期了,债务人才可以行使抵销权。 然后,关于抵销权的行使方式。债务人主张抵销时,应当通知债权人。这个通知到达债权人时就生效了。而且抵销不能附带条件或者期限,一旦通知发出,抵销就按规定进行,不受其他额外条件的影响。 最后,有一些情况是不得抵销的。根据债务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像抚养费、赡养费等不能抵销。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双方事先约定了不能用抵销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那就不能行使抵销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要按照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执行。总之,债务人行使抵销权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障自身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