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规避100万的金额有规定吗?


在探讨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规避100万金额是否有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概念。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而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 关于100万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为私募基金投资风险相对较高,需要投资者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从法律层面来看,并不允许规避这100万的投资门槛要求。这种规定是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规范,防止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盲目进入私募基金市场,从而引发不必要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 如果有机构或个人试图通过拆分份额等方式让投资者以低于100万的金额参与私募基金,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拆分份额让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的人参与,就属于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人募集资金的违规行为。 对于投资者来说,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要轻信一些所谓“规避”的方法。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参与投资,不仅自身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同时,监管部门也会持续加强对私募基金市场的监管,打击各类违规行为,以维护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