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则是什么?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违约给我造成了损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损害赔偿有啥规则,我能获得多少赔偿,依据什么来确定赔偿金额,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所以想了解一下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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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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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则。首先是完全赔偿规则。完全赔偿就是说违约方要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这其中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比如货物的损坏、运输费用的额外支出等;也包括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损失,像因对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丧失的预期利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其次是合理预见规则。该规则要求违约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应以其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因违约造成的损失都要由违约方赔偿,如果有些损失是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根本无法预料到的,那么就不用对这部分损失负责。比如,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错过一笔特殊的、事先未告知违约方的高额交易机会,这个损失违约方可能就不用赔偿。再次是减轻损失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这意味着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来减少损失,如果没有这么做,对于扩大的那部分损失,就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东违约提前解约,租客如果有能力找到新的合适住所却故意拖着不找,导致租金损失进一步扩大,那么扩大的租金损失就不能要求房东赔偿。最后是损益相抵规则。这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失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在其应得的损害赔偿额中扣除其所获得的利益部分。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因为对方违约,自己在遭受损失的同时也获得了一定的利益,那么在计算赔偿额时,要把获得的利益扣除。例如,卖家违约未能按时交付货物,买家不得不高价从其他地方购买相同货物,但后来原卖家交付的货物又降价了,买家以降价后的价格处理了这些货物获得了一定收益,那么在计算卖家的赔偿额时,就要把这部分收益扣除。总之,违约损害赔偿规则旨在公平合理地确定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生活中遇到违约损害赔偿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范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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