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的规则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的规则原则是在确定国家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所依据的准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主要规则原则及其相关内容。 首先是违法归责原则。这一原则的意思是,只有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了法律规定,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的行为得是违法的,才会有赔偿这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本法规定的侵犯……情形”,很多时候指的就是违法行为。比如,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就对企业进行了查封,导致企业遭受损失,这种违法查封的行为就符合违法归责原则,企业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除了违法归责原则,还有结果归责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不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违法,只要产生了特定的损害结果,国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这里并不关注原来的审判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只要最终结果是错判,且刑罚已经执行,国家就要给予赔偿。这是为了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弥补因错误司法行为给公民带来的损失。 另外,过错归责原则在一定范围内也有体现。虽然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将过错归责原则作为主要的规则原则,但在某些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的情形中,如果工作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会影响国家赔偿责任的认定。例如,在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损失后,可以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法的规则原则是多种原则相互配合的体系,旨在平衡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损害时,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