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按人头分房离婚时怎么算?
我家是农村的,之前拆迁是按人头分房的。现在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不知道这些按人头分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是归各自所有,还是会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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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拆迁按人头分房的情况下,离婚时房屋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按人头分房的含义。按人头分房就是在拆迁时,根据家庭人口数量来分配相应的住房面积或住房套数,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应的份额。这部分份额一般是基于拆迁政策中对个人权益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按人头分房,其中属于个人的份额通常是因为个人的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如果该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拆迁按人头分配取得,其中一方基于自身人头所分得的房屋面积或份额,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例如,拆迁政策规定每人可分得 30 平方米的房屋面积,那么一方名下的 30 平方米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取得有共同的贡献,比如共同出资装修、购买相关附属设施等,在分割财产时,对于这些共同投入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可能需要进行合理的分割。一般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补偿方式和金额。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房屋的分配方案。 此外,如果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人头份额,这部分财产通常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要确保该份额用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不能随意处置。 总之,农村拆迁按人头分房离婚时的处理比较复杂,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配。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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