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拍卖后不够还款该怎么办?
我之前用房产做抵押向银行贷了一笔款,现在实在没能力偿还,银行要拍卖我的抵押房产。但我担心拍卖所得不够还清欠款,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会怎样处理,之后我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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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抵押房产拍卖后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了解后续的处理方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通俗来讲,就是如果房子卖了的钱不够还全部欠款,剩下没还的部分,债务人还是得接着还。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或者债权人会继续向债务人追讨剩余的债务。债权人可能会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债权,比如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债权人会根据债务人的实际经济状况,确定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和金额,让债务人在一定时间内逐步还清欠款。 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的其他动产和不动产等。 对于债务人来说,应当积极面对债务问题。一方面要努力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尽快偿还剩余债务;另一方面,要配合债权人或者法院的工作,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避免因拒绝履行债务而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出行、消费等方面产生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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