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时效自首会怎样?
我之前可能犯了点事,但现在已经过了我觉得的追诉时效了。我心里一直不安,想自首,但又怕自首了还是会被处理。我就想知道,过了追诉时效后去自首,法律上会怎么对待这件事呢?会继续追究我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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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追诉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就不再追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当犯罪行为过了追诉时效后去自首,从法律上来说,原则上是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追诉时效制度的设立,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避免司法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再去追究责任,可能会对犯罪人造成过度的影响,也不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即便过了表面上的追诉时效,去自首依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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