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合同终止有的情况公司得给赔偿金,有的不用给。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定,想知道到底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公司要付赔偿金,什么情况不用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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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终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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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简单来说,劳动合同终止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举个例子,小张和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出以和原来相同的工资待遇续签合同,但小张不想续签了,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降低了工资待遇,小张不同意续签,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种情况,当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这些情况导致用人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失去工作,所以用人单位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例如,一家工厂因为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和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那么工厂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终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在这些情形下,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和用人单位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终止情形来判断。劳动者在遇到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对照法律规定,看自己是否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如果和用人单位在这方面有争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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