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审批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宅基地审批手续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申请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农村村民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比如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等。申请人需以户为单位,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在申请时,要填写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内容的申请书,并提供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接着是村民小组会讨论。收到申请后,村民小组会对申请进行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会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然后是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会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之后是乡镇政府审批。乡镇政府会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对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最后是建房和验收。农户在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就可以开工建房。在房屋建成后,农户需要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乡镇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住房等。验收合格的,会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农户可以凭验收意见表等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