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遇到“未批先占”该如何维权?


在农村征地过程中,“未批先占”是一种比较常见且严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首先,我们要明确“未批先占”的概念。“未批先占”指的是在没有获得合法的征地审批手续之前,就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等活动。这明显违反了我国的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当遇到“未批先占”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权。第一步,收集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我们要收集能够证明“未批先占”事实的相关材料。比如,拍摄施工现场的照片和视频,记录施工的时间、地点、施工情况等;收集与征地相关的通知、公告等文件,如果没有合法的审批文件公示,这本身就是“未批先占”的有力证据。此外,还可以收集村民的证人证言,大家一起证明土地被非法占用的情况。第二步,向相关部门举报。我们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在举报时,要详细说明“未批先占”的具体情况,包括占地的位置、面积、施工进度等,并提交我们收集到的证据。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第三步,如果对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我们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进一步维权。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行政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未批先占”的违法行为进行裁决。在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我们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相关的法律依据,以支持我们的诉求。总之,遇到农村征地“未批先占”的情况,我们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