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借款离婚后如何判决?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在农村生活期间有一些借款。我不太清楚这些借款在离婚时会怎么判定归属,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划分方式?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以及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哪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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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农村离婚时涉及借款的判决,首先要区分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的钱,或者夫妻一方借钱后另一方事后追认同意的,以及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借的钱,比如购买生活用品、孩子上学费用、家庭成员看病费用等,还有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像一起开店、做买卖、承包经营等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这些债务,那就先用共同财产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协议清偿;要是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就是由个人来偿还的债务。比如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自己借的钱,就属于个人债务。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为自己的朋友作担保产生的债务,或者用于个人挥霍等非家庭生活用途的借款,都由借款方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除了看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等。比如一方收入较高且稳定,另一方收入低甚至没有收入,在分割债务时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收入高的一方一些。而且,如果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是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的,要优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总之,法律会尽量公平公正地来处理农村离婚时的借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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