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交税的标准是多少?


工资交税,在我国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说,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也会相应提高。 首先,我们要明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费用六万元,平均到每个月就是五千元,也就是说,月工资收入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后,超过五千元的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如下: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举个例子,小李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五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 - 5000 - 1000 - 1000 = 3000元。对照税率表,3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所以他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3% = 90元。 总之,工资交税标准与个人的收入水平、扣除项目等因素密切相关,通过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降低个人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