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一样但商标不一样算侵权吗?


在商业活动中,产品一样但商标不一样是否构成侵权,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侵权的概念。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进行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有个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你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用了和它很像或者一样的商标,影响到人家的权益了,这就可能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多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其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权行为。 回到产品一样商标不一样的情况。如果这两个商标差别很大,消费者不会因为这两个商标而对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那么一般不构成侵权。比如,一家生产洗发水的企业用的商标是“清新洁”,另一家同样生产洗发水的企业用的商标是“活力丝”,这两个商标在读音、含义、外观等方面都有明显区别,消费者不会因为商标而误认产品是同一家企业生产的,这种情况下通常不构成侵权。 然而,如果两个商标虽然不一样,但构成近似,并且容易让消费者对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那就可能构成侵权。例如,一个商标是“可口可乐”,另一个是“可日可乐”,虽然有一个字不同,但整体上很相似,消费者在购买时可能会因为疏忽而产生混淆,这种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此外,判断是否侵权还需要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如果对方的商标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和较高的知名度,即使两个商标不完全相同或近似程度较低,也可能因为该商标的影响力而让消费者产生混淆,从而构成侵权。比如,像“苹果”这样全球知名的商标,即使其他企业使用的商标与“苹果”有一定差异,但只要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就可能让消费者联想到苹果公司的产品,进而构成侵权。 总之,产品一样商标不一样是否侵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