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我之前和行政机关发生了一些纠纷,想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问题,但不太清楚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哪些不可以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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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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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当你觉得政府部门的某个决定让你吃亏了,你可以向上级部门或者相关机构提出重新审查这个决定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这意味着如果你被行政机关处罚了,你认为这个处罚不合理,就可以申请复议。(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比如行政机关把你的财产查封了,你觉得他们没有正当理由,就能够申请复议。(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例如你的营业执照被行政机关撤销了,而你认为他们的撤销行为不对,就可以提出复议。(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要是你对行政机关关于自然资源权属的决定有异议,也能申请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影响到了你的正常经营,你可以通过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当你的农业承包合同被行政机关变动或者取消,且你觉得侵犯了你的权益时,可申请复议。(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要是行政机关让你交不该交的钱或者做不该做的事,你可以申请复议。(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比如你符合条件申请营业执照,行政机关却不给你办,你就可以复议。(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如果你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受到威胁,请求行政机关保护,他们却不管,你可以复议。(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要是你符合领取这些费用的条件,行政机关却不发给你,你能申请复议。(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只要你觉得行政机关的某个具体行为侵犯了你的权益,都可以尝试申请复议。 同时,《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对于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处理以及民事纠纷调解等情况,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 总之,了解行政复议的范围,能够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正确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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