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寻衅滋事?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怎样的行为算是寻衅滋事。有一次在商场里,有人和别人起了争执,还推搡了几下,这种算寻衅滋事吗?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寻衅滋事的界定标准是什么,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展开


寻衅滋事,通俗来讲,就是一些人无事生非、肆意挑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随意殴打”就是没有正当理由、无缘无故地打人,“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等情况。比如张三在大街上看李四不顺眼,上去就对李四拳打脚,导致李四受伤,这就可能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像有人一直追着别人跑,或者不断地辱骂、威胁别人,严重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心理状态,就属于这种情况。比如王五经常在学校门口拦截同学赵六,对其进行辱骂和恐吓,让赵六不敢正常上学,这就可能构成该条规定的寻衅滋事。 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比如强行拿走别人的东西,或者故意损坏、占用公共或他人的财物。例如孙七在饭店吃饭,吃完后不仅不给钱,还把饭店的桌椅砸坏,这就可能属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比如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故意制造混乱,影响正常的经营和通行秩序。例如周八在商场里大喊大叫,引发人群恐慌和混乱,这就可能构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寻衅滋事行为。 而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寻衅滋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也会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如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判断是否属于寻衅滋事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