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属于什么行为?
我不太清楚寻衅滋事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行为。我有个朋友遇到有人在公共场所故意挑事、闹事,不知道这种寻衅滋事的行为到底是一般的不良行为,还是违法犯罪行为,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寻衅滋事,通俗来讲,就是一些人故意找茬、无事生非,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区分。 如果情节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它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寻衅滋事行为的,比如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当寻衅滋事的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时,就构成了犯罪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